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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通等四公司接嚴厲“罰單” 中航協(xié)注銷其二類貨運航空代理資質
中國航空運輸協(xié)會近日接連對四家貨運公司開出“罰單”,注銷了圓通、韻達、匯行、啟昊四家公司的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質,并請各航空公司終止相關合作,不承運其攬收貨物。昨天圓通發(fā)布公告進行了說明。
貨物燃燒是“導火索”
事件起因源自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遼寧大連落地后發(fā)生的貨物燃燒事件。經調查,自燃發(fā)生在卸貨以后,罪魁禍首是一盒發(fā)自浙江某戶外用品店的禁運危險品——耐風火柴。這一事件的三個責任主體上海韻達貨運有限公司、上海匯行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啟昊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在層層轉交的過程中,都沒有向貨主盡到危險品運輸告知的義務。就此,中航協(xié)11月7日發(fā)布事件處理通報,注銷了這三家公司航空銷售代理公司的資格認證。
而進一步調查中發(fā)現(xiàn),在同一個航班中,還有2宗含有鋰電池物品的實際托運人為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因為沒有按照操作規(guī)程驗貨、分類,導致這類謊報為普通貨物的危險品交運航空公司,圓通也因此遭到相同的處罰。
暴露航空快遞安全隱患
圓通昨天發(fā)布公告稱,“此事因業(yè)務旺季我司攬收驗視及內部安檢過濾疏忽所致。”但圓通方面強調,目前該公司快件運行一切正常,快件時效也不會因此受到任何影響。韻達方面也表示承認問題,但對業(yè)務不會有較大影響。
業(yè)內人士透露,上述4家公司雖然被注銷航空貨運的二級資質,但可以通過再代理的方式實現(xiàn)航空貨運。但這件事情暴露出航空快遞運輸?shù)目焖侔l(fā)展帶來的巨大安全隱患,無論是提高民眾意識,還是增強安全機制,吊銷執(zhí)照應該只是工作的一個起點。
從11月23日開始,中航協(xié)已經會同相關部門開始了為期兩個月的針對貨運銷售代理的全國范圍安全整頓,上述四家公司作為反面典型,重獲相關資格尚無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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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運輸 民航有嚴格規(guī)定
民航局《關于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管理的通知》中明確規(guī)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并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
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準后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每人只許攜帶兩個。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便攜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