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過高收費能否改變?
“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收費收了幾十年,估計貸款還得差不多了吧?還要收多久?”在機場附近工作的王先生每天駕車走首都機場高速公路上下班,對此意見頗大。
“高速公路收費政策雖然要堅持,但并不是‘一鍋燴’,而是要明算賬,不該收的堅決不能收。”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馮正霖表示。
為了摸清收費公路的家底,查清每條路的收費、還款情況,2011年6月,經(jīng)國務院批準,交通運輸部、國家發(fā)改委和財政部等五部、委、辦聯(lián)合在全國組織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清理主要針對收費公路暴露出的深層次矛盾。如部分地方收費站點多、少數(shù)路段收費標準偏高、經(jīng)營權轉讓不規(guī)范、違規(guī)超期收費。特別是一些地方脫離公路屬性進行上市融資和資產(chǎn)運營,收取的通行費成為牟利工具。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博士說,清理完成后,政府要出手,對收費到期,還完貸款的收費站,要直接撤銷;完全由政府投資的收費公路可由政府財政適當買單,取消或降低收費。今后的難點在于第三類收費公路,即已經(jīng)披上上市公司合法外殼的收費公路,背靠上市公司相關法律的保護,超期收費、過高收費。這些收費公路均是目前公眾意見集中的收費公路。要解決這類問題,必須從國家法律層面上入手,完善公共基礎設施投資經(jīng)營的相關上市法律,設定利潤上限和收費年限,才能還公眾一個合理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