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7日上午,美國聯(lián)邦法院北加州地區(qū)法庭開庭審理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縱火案。涉嫌在元旦夜間向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正門潑汽油點火的中國籍男子馮嚴豐出庭,由翻譯和律師陪同,過程大約一分鐘,下次審理定在1月15日。
當天上午約9時30分,中新社記者進入位于舊金山市金門大街450號聯(lián)邦大樓15樓E法庭,所有人進入法庭被要求不得照相,關閉手機。
當天E法庭審理數(shù)個案件,馮嚴豐被安排在第3個出庭。
約9時52分,法官伊莉薩白-拉波特出現(xiàn),至9時58分左右,兩個案件的當事人和律師結束退庭。
約9時59分,庭審人員宣布馮嚴豐到庭。穿紅色短袖囚衣的馮嚴豐由兩名法庭安全人員帶入法庭,他身材瘦小,頭發(fā)略卷曲及肩,雙腳行動緩慢,中新社記者無法看清他是否帶有腳鐐。
法庭為馮嚴豐指定了一名法庭翻譯和公共辯護律師。當拉伯特法官與律師斯蒂夫-考拉爾簡單對話時,站在馮嚴豐身旁的女翻譯用普通話為其翻譯。
整個庭審過程持續(xù)約1分鐘,法官與律師的對話低沉不宜聽清。拉波特法官與考拉爾商定下次出庭時間為1月15日。
馮嚴豐有時將右手抱著左手,有時雙手垂下,其間只說了一句英文Yes。
庭審結束后,媒體等候在法庭門外,堵住律師考拉爾,試圖詢問案件詳情。考拉爾只說出自己的名字拼寫及公共辯護律師的身份,拒絕回答問題,匆匆離去。
中新社記者查詢后得知,考拉爾是位于舊金山的美國聯(lián)邦法院北加州地區(qū)法庭公共辯護律師。美國的公共辯護律師通常由法庭指定,代理那些無力聘請律師的人。
39歲的帝力市居民馮嚴豐2004年獲得美國綠卡。元旦夜間21時25分,他在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正門潑汽油點火,造成正門、國徽、標志牌、石獅子和墻面嚴重損毀。
根據(jù)美國聯(lián)邦調(diào)查局FBI舊金山地區(qū)辦公室邁克爾?埃爾德瑞吉4日向聯(lián)邦法庭提交的文件,1月3日中午12時34分,馮嚴豐自己打電話給所在城市警察局自首被逮捕,現(xiàn)正羈押等候法庭審理。
文件顯示,馮嚴豐被控兩項聯(lián)邦刑事罪。第一項罪名是縱火罪,這項罪名成立,將被處以5年以上至20年以下刑期,罰款。
第二項是蓄意破壞位于美國境內(nèi)的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國官員或官員客人財產(chǎn)罪,罪名成立,將處于5年以下監(jiān)禁,罰款。
1月6日上午,馮嚴豐曾短暫出庭。
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華春瑩7日主持例行記者會時表示,中方要求美方徹底調(diào)查案件,嚴懲肇事者,同時敦促美方根據(jù)《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及《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規(guī)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實保護中國駐美外交領事機構及人員的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確保不再發(fā)生類似事件。
華春瑩還說,“我們注意到美方表示,有關審理剛剛開始,案件還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我們將繼續(xù)密切關注進展。”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編輯:林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