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需要幫助的人捐款,不少人都愿意解囊相助,但最近湖南省長沙縣一位教師向媒體反映稱,從去年開始,“捐款”成了工資單上固定的一項,讓他不解又不愿。這又是怎么回事兒?“捐款”的外衣里還包裹著什么?記者對此展開了調(diào)查。
教師:捐款成“強制”動作
作為長沙縣一所鄉(xiāng)村公辦學校的教師,張老師一個月的工資只有幾百元,具體到個位數(shù)自己都記得清清楚楚。但從去年開始,每個月都莫名少了幾十元,一打聽才知道,都由學校統(tǒng)一收去參加捐款了。
張老師說,這項捐款叫“一日一元捐”,也就是一天捐一元錢,一年就是365元,但去年又提高到了400元,并且長沙縣所有的中小學都這樣收取。“這項活動已經(jīng)開展了好幾年,最近不但漲了捐款額,還變成了強制。我兒子在縣里的中學上班,也必須參加這樣的捐款。”張老師表示實在不理解,“捐款應當是自愿的,而且不該限定額度。經(jīng)濟這樣發(fā)達的一個縣城,怎么要老師拿出錢來募捐?而且還是強制性的呢?”
教育局:上傳下達公務履行
在張老師的引導下,記者找到了長沙縣教育局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這完全是上傳下達的公務履行,按照文件在執(zhí)行。“據(jù)說是發(fā)了文件的,民政局布置到教育局,教育局再布置到各個學校。”張老師在學校也得到了類似的答復。
在長沙縣民政局,工作人員說,他們自己也都參加了這個“一天一元捐”活動,的確是民政局發(fā)了文件。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表示,該項活動得到了縣委縣政府的同意,“我們是發(fā)了文,但我們把文件送交了政府,上面的領(lǐng)導同意,我們才會這樣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