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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落實”還是該“廢除”
忙碌的現(xiàn)代社會,“回家”成為很多在異地工作上班族的“奢侈品”,而“空巢老人”的大量出現(xiàn),又讓“回家”成為親情的呼喚。“常回家看看”被寫進2012年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基于此,32年來長期遇冷的探親假突然被熱議,并且有人大代表建議立法落實這一休假制度。
談及探親假的被冷落,周霞說:“可能是需要探親假,卻未必是現(xiàn)在這個探親假。”
對探親假的“未來”,周霞并不看好,“探親假現(xiàn)在只是一項可選福利,并非是強制性休假制度,企業(yè)會以各種理由推掉。”她感慨說:“就算是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哪怕是國家機關,現(xiàn)在真正很好執(zhí)行這一休假制度的單位也很少,未來這一法律規(guī)定被廢止的可能性極大。”
一家從事人事外包和渠道服務的私營企業(yè)的人力資源專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勞動法》里沒這個假,那我們當然沒這個假。”她反對“立法落實這一假期”的建議。“現(xiàn)在外來務工人員太多了,私營企業(yè)、外資企業(yè)太多了,早和當年國企一統(tǒng)天下局面不同,沒法兒再用這個制度,維護這個制度沒必要了。”
2005年進入職場的小楊,一直做人力資源工作,“我在3家私營企業(yè)工作過,都沒有這個制度,私企就不享受這個假期,但是現(xiàn)在私企、外企很多,這個假期太不公平。”
在立法落實或立法廢除探親假的建議聲音中,還有不少是建議將其和帶薪年休假進行合并的意見。而在2007年年底,帶薪年休假制度出臺之前,早已有過對這一問題的討論,當時國務院法制辦給出了答復:因為探親假和帶薪年休假功能不同,不予以合并。近日,有媒體報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也對這一問題進行了明確:“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文林在一家中央媒體工作,屬于事業(yè)單位,他說:“年休假你不休單位會催促你,休探親假,人事處長的臉色可就不太好看,感覺你是個‘事兒主’不想上班。”
在采訪了許多敬老院和空巢老人之后,文林深深感覺到“常回家看看”父母的必要性。“年休假主要是安排給自己放松身心的,所以我很支持有專門屬于父母的探親假,但是現(xiàn)在大家工作繁忙,交通又發(fā)達,20~45天這么長確實不現(xiàn)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