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簡稱吉,因境內(nèi)吉林城而得名。省會長春市。滿語吉林烏拉意為沿江。面積18.74萬平方千米,人口2734.21萬(2008年)。吉林以吉林烏拉前二字得名,女真語(滿語)吉林烏拉意為沿江。唐屬東北民族地;遼屬東京路;金屬上京路;元屬遼陽行省;明屬奴兒干都司;清設(shè)吉林將軍,清末1907年建吉林省,省名至今未變。
吉林省位于東北地區(qū)中部,地處北緯40°52′~46°18′,東經(jīng)121°38′~131°19′之間,東西最長約750千米,南北最寬約600千米,總面積187400平方千米。吉林省東界俄羅斯(界線長232.7千米),東南隔圖們江、鴨綠江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相望(界線長1206千米),南連遼寧省,西接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北鄰黑龍江省。
200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為2734.21萬人,增加4.39萬人。其中,城鎮(zhèn)人口為1454.87萬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53.21%,提高0.05個百分點。全省人口出生率為6.65‰、死亡率為5.04‰、自然增長率為1.61‰,分別下降0.90、0.01和0.89個千分點。
幅員面積為18.74萬平方公里,占全國總面積的2%,東西長650公里,南北寬300公里。東南部高,西北部低,中西部是廣闊的平原。管轄一個副省級城市即省會長春、一個少數(shù)民族自治州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和吉林、四平、通化、白山、遼源、白城、松原7個地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