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分剛過,秋老虎再也按捺不住,卷攜著最后的熱浪襲來,然而市民們并沒有停下煲湯滋補的腳步,各種用于滋補的中藥材市場日漸火爆。其中,許多打著“滋補”旗號的違規(guī)食品也趁此良機隱匿其中。
規(guī)定模糊:藥食兩用、保健食品難區(qū)分
市民陳先生打電話反映,他在沃爾瑪購買了一包湯料,回家后發(fā)現(xiàn)包裝袋的配料上有黨參、枸杞、山藥等。“我對中藥食材問題比較敏感,以前聽說黨參這種中藥材不能作為一般食品的配料,只能用于保健品。我十分懷疑這湯料的安全性,所以沒敢吃。”
隨后,記者來到沃爾瑪國貿店,花8.9元買了一包“福老太靈芝養(yǎng)血湯”,包裝袋上標明的配料里清楚地寫著“靈芝片、人參片、黨參、黃芪、當歸”。此外,同一品牌的“天麻燉雞鴨”、“八珍燉牛羊”也都含有“黨參、當歸”等成分。
對照衛(wèi)生部于2002年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wèi)法監(jiān)發(fā)?眼2002?演51號),記者發(fā)現(xiàn)在“既是食品又是藥材的物品名單”中并沒有發(fā)現(xiàn)“黨參”的字樣。此外,人們所熟悉的人參、當歸、西洋參、冬蟲夏草等藥材也都被限制使用,只屬于“可用于保健食品中的中草藥”,而不能作為一般食品原料。
記者隨后咨詢了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藥稽處盧林峰,他表示,目前對這類中藥材的界定十分不明晰,因為在2006年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局《關于非藥品柜臺銷售以滋補保健類中藥材為內容物的包裝禮盒商品有關法律使用問題的批復》(國食藥監(jiān)市?眼2005?演193號)中提到:“我局認為非藥品經營單位銷售未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滋補類中藥材,無論這些滋補保健類中藥材是否有包裝,均不需要領取《藥品經營許可》。”然而對于哪些藥材屬于滋補類中藥材,卻沒有明確列出。盧林峰表示:“有些品種雖未列入“藥食同源”的名單,但均作為滋補保健品銷售使用,已經形成傳統(tǒng)銷售方式。在前后規(guī)定上,的確有很難界定之處。”
店家忽悠:中藥材不會過期
市民鄭小姐在明發(fā)商業(yè)廣場的興鷺康藥店里發(fā)現(xiàn),“這里銷售的幾種湯料,不僅外包裝簡陋,有的包裝上竟然沒有生產日期,有的還沒有標明配料。問了銷售人員,對方竟然說中藥材本身就沒有保質期。”鄭小姐十分憂慮,我是買來煲湯補身體的,可別吃下去弄巧成拙搞壞身體。
記者走訪了我市幾家藥店,類似于鄭小姐所說的“三無”湯料比比皆是,有的只有生產日期無保質期,有的只有保質期無生產日期,而店員的回復都很一致,“中藥材不會過期的!”為此,記者咨詢了廈門市第一醫(yī)院中醫(yī)科黃主任,他表示凡是食物都是有保質期的,更不用說事關人命的藥品。昨日下午,記者與思明區(qū)工商局取得聯(lián)系后,對方表示一定會立即查辦此類“三無”產品。
滋補藥材市場的規(guī)定并不明晰。
藥材煲湯須謹慎 適得其反易傷身
廈門市第一醫(yī)院中醫(yī)科黃主任介紹,藥材煲湯屬于食療的一種,在選取藥材和食材的時候要有目的性,針對自身的體質需要,不能亂用。體質偏熱的,就應避免食用狗肉、羊肉之類腥熱的食物,否則容易口舌生瘡,口腔潰瘍。而金線蓮、白茅根、麥冬等去火的藥材,配以老鴨、貝殼等涼性食物,就會涼過頭,引發(fā)腸胃不適,全身乏力。
在廈門備受推崇的四物湯——當歸、川芎、芍藥、熟地,這些都是補血滋陰,調經斂陰用的,而海馬、海狗、土龍則是補腎壯陽的。
在市場上十分火爆的靈芝,在實際效用上并非那么明顯。黃主任說:“靈芝要發(fā)揮作用必須是孢子破壁后,這是生長過程中的環(huán)節(jié),但是目前我國國內技術,還不能讓靈芝達到這一階段。也就是說,食用靈芝后,還沒有吸收就排出體外了。”
來源:廈門日報 編輯:壹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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