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成榮在妻子孫英杰的幫助下,用整整一個上午寫出一份文字材料——夫婦倆昨晚來到北京,在國家體育總局附近找到旅館住下,準備向總局相關部門尋求幫助,有好心人出主意讓汪成榮去找國家體育總局信訪工作辦公室,“找田管中心沒有用”,而且“去信訪辦要交文字材料”。
帶著厚厚一書包材料和上午寫的那份材料,今天下午3點,夫婦倆找到位于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大樓東側的信訪辦公室。時間不長,夫婦倆神情放松地走了出來,看來,他們對這次“求助”的結果還是“滿意”的,“起碼,有人管我們了”。
“里面的人態(tài)度很好,可能是從媒體上對這件事有所了解,和我談了幾句話后,讓我留下材料,還給了我他們的電話號碼,告訴我,可以過兩天打電話去問有沒有進展。”汪成榮說,“既然他們這么說了,那我就在北京再多住兩天,看看能不能解決這件事。”
盡管“可算是找對了地方”,但結果如何還很難說,“我要求隊里給我恢復工作并補發(fā)工資,但從前一段他們互相推托的情況看,估計很難”——自汪成榮被停職后,青海省體育局沒有接受任何記者的采訪要求,這可以看成是他們的明確態(tài)度。
“說起來也挺有意思的,我和老公都遇到了這樣的窩心事,可能這也是一種緣分。”孫英杰自嘲說,“運動員和教練員本來都很辛苦,但就是拿不到應該屬于自己的錢。”
7年前,孫英杰在江蘇全運會上興奮劑檢測尿檢呈陽性,在隨后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解釋過程中,孫英杰家人因?qū)叹毻醯嘛@的做法極為不滿,向外界透露原本該屬于孫英杰的數(shù)百萬元獎金均被王德顯據(jù)為己有。如今,孫英杰婚后又遭遇老公所得殘奧會獎金被要求上交體工隊重新分配的麻煩事,心情自然不好。
“青海省體工隊就一個態(tài)度,‘先交錢再說話’,他(汪成榮)停職3個月,我們找了隊里很多次,但不是說沒時間(解決問題)就是不接電話,就一直這么拖著,我們也是沒辦法才來找總局,也是想趕緊把這件事了結”,孫英杰說。
汪成榮很擔心“這事拖著拖著就沒下文了”,因為“這筆錢對于隊里沒有那么重要,他們照樣過他們的,但我沒工作了,天天在家呆著,什么都不給我,這誰受得了?”
“契約關系在體育界長期受到輕視,這種落后的觀念近年來有所改觀,但在基層單位仍然大面積存在。”體育社會學專家、博士生導師盧元鎮(zhèn)今天傍晚告訴記者,“所以,如果我們能看到當初汪成榮和青海省體育局雙方對于殘奧會獎金分配約定的原始文件,那這件事根本不存在任何問題,按文件規(guī)定辦就行了。”
但汪成榮和青海省體育局之間的矛盾,恰恰就是因為雙方?jīng)]有關于殘奧獎金分配的約定——汪成榮認為全部獎金是個人勞動所得,青海省體育局則認為獎金絕不能全部歸個人所有。
“既然這筆獎金不是發(fā)給青海省體育局或青海省體工隊財務部門的,而是毫無爭議的個人獎金,那么要求重新分配汪成榮獎金的做法就缺乏遠見。”盧元鎮(zhèn)說,“在我看來,這件事之所以鬧到這個地步,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獎金數(shù)額太大,肯定是超出了雙方的預期,如果獎金很少就沒事了,但錢一多,就成了問題。”
在汪成榮看來,這筆事先誰也沒想到的大獎,竟然讓他和工作了20年的單位發(fā)生了“決裂”,也確實應該警示他人。
“對于運動員和教練員獎金如何分配,在體育法層面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我國體育系統(tǒng)多是依據(jù)相關的行政法規(guī)或者地方行政規(guī)章來進行管理。”中國政法大學體育法學專家張笑世告訴記者,“具體到汪成榮和青海體育局的糾紛,如果最終進入法律程序的話,核心證據(jù)就是要看有無行政文件對這筆殘奧會獎金作出規(guī)定或約定。”
按照汪成榮孫英杰夫婦倆的計劃,如果總局信訪辦無法讓青海省體育局作出他們認同的讓步,“那就得起訴他們(青海省體工大隊)了”。
“我們咨詢過律師,一旦進入法律程序,可能是以‘濫用職權’提起訴訟,畢竟他們讓我老公停職沒道理。”孫英杰難過地說,“其實,我們特別不想走這一步,但是沒有別的辦法,和他們比,我倆非常弱勢,只能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了。”
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 郭劍)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