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新規(guī)定女大學生可休產假 [ 2007-01-08 09:15 ] 教育部頒布了《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對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不再作特殊限制,隨后各高校著手制訂本校規(guī)章。記者獲悉,蘇州大學日前已率先出臺新的學生管理規(guī)定,其中在江蘇省高校中首次明確提出“已婚女學生因生育需要可休學”的條款,尤為引人注目。有關專家指出,這表明大學生在校結婚在政策可行性上已邁出實質步伐。
據介紹,蘇州大學最新頒布的《蘇州大學學生管理規(guī)定》共分6章90條,包括涉及困擾當前高校學生管理中的大學生婚戀、考試作弊、學校自主處分權等“三大難題”。其中,已婚女學生因生育需要者,需要由本人填寫休學審批表,并提交有關證明,經院(系、所)主管領導審核,主管部門批準,可辦理休學手續(xù)。休產假的學生在辦理休學手續(xù)及時離校后,學校還會繼續(xù)保留其學籍,而不像以往那樣簡單地勸其退學。不過休學期間,學生不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休學期滿后,一般于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復查合格,方可復學,編入原專業(yè)相應班級學習;逾期不辦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隨著“禁婚令”在大學校園的放開,女大學生生育權的問題接踵而來。滬上各高校有關部門均表示在各自的學生管理條例的修訂中一般不會出現(xiàn)明確的規(guī)定。但由此而來的連鎖反應———女大學生生育費用能否報銷,卻是各大高校左右為難且目前爭論最多的問題。
江蘇省高校有關人士表示,人們往往認為,對學生而言不存在婚假一說,因為它是對在職人員的一種社會福利。雖然目前大學生結婚的禁令已經取消,但高校并不提倡,因為隨后可能產生夫妻大學生同房、在校生育孩子的戶口等問題,所以曾設立了很多限制。
來源:東北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