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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北京:
出租車5年強制報廢
依據(jù)國家現(xiàn)行的標準,對行駛里程達到50萬公里或使用8年的出租車強制報廢更新。北京則縮短了出租汽車的報廢年限,實行出租車5年強制報廢。
重慶:
報廢年限由4年變6年
重慶在近期調(diào)整了出租車管理政策,擬將出租車的車輛報廢年限由原來的4年延長至6年,6年期滿后,出租汽車將予以強制報廢,即使這樣,也比8年的報廢期縮短2年。
廣州:
運營滿5年退出運營
《廣州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出租汽車自取得車輛運營證之日起滿5年的,應(yīng)當退出運營,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注銷車輛運營證。”
大連:
超過60萬公里做下線處理
參照國家出臺的有關(guān)法規(guī),大連出租車在運營5年或行駛超過60萬公里的情況下,運營出租汽車將予以下線處理。
○鏈接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有關(guān)內(nèi)容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寫明,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 (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guān)部門可結(jié)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guī)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
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數(shù)的機動車引導報廢。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