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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陽法院法警在粘貼法院傳票
“民間春晚”總導演楊志平拖欠員工工資本息近70萬元。法院法官和法警數人前往“民間春晚”辦公室強制執(zhí)行,但卻“撲空”。最后,由法警粘貼法院傳票傳喚此案被執(zhí)行人楊志平。
1月23日上午,北京朝陽法院執(zhí)行庭法官和法警前往“民間春晚”辦公室準備強制執(zhí)行。到達地點后,發(fā)現辦公室開著門,但室內無人辦公。法官通過詢問后,選擇通過電話聯系楊志平。
楊志平在電話中先詢問是何事,法官表明身份后,楊志平否認拖欠員工工資,并稱自己人在重慶。他說:“該公司是從一楊姓法人手里承接,拖欠員工工資的人是楊姓法人,與我無關。”北京朝陽法院的法官李金雷表示,楊志平和楊某之間存在法律關系,楊志平需要履行此案的相關法律義務。
李金雷法官在通話中限定楊志平1月27日必須到庭,否則將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隨后,法警在“民間春晚”組委會辦公室內粘貼了法院傳票。
案件背景
楊志平,北京紅菲林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人,欠員工工資本金15萬元,其中一件案由為演出合同糾紛,返還贊助費本金40萬元,2010年立案。其余4件于2011年立案。
北京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執(zhí)行法官經過例行查詢,未發(fā)現被執(zhí)行人可供執(zhí)行財產,未發(fā)現實際經營地。申請人向法院提供被執(zhí)行人(公司法人楊志平)相關信息,被執(zhí)行人系“民間春晚”承辦單位,楊志平系“民間春晚”總導演。
法院多次要求其到法院談話,楊志平至今未和法院聯系。據李金雷法官介紹,北京紅菲林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底被吊銷,并且公司帳上沒有錢。法院已多次聯系到庭,但楊志平始終拒絕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