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錢太直接,送購物卡成為一些行賄人的首選
2010年12月,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調(diào)研發(fā)現(xiàn),在該院近5年審結的13起涉購物卡犯罪案件中,用購物卡行賄的案件有6起。購物卡已成為行賄受賄的新寵。
媒體報道的受賄案件中,收受購物卡的貪官不在少數(shù)。
2010年7月1日,安徽省滁州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張傳權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法院審理認定,張傳權受賄多是在傳統(tǒng)的節(jié)假日完成,其受賄的290余萬元中,包括價值17.7萬元的購物卡。
浙江省嵊州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杜洪苗受賄的典型特點是“過節(jié)不收現(xiàn)金,只收購物卡”。杜洪苗16次受賄,有15次收受的是購物卡,而且均發(fā)生在春節(jié)、中秋節(jié)期間。杜洪苗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李滿春教授分析說,一些行賄人認為春節(jié)期間給領導拜年,送錢太直接,送大件物品又太扎眼。而送購物卡,既覺得能拿得出手,又讓收禮者覺得沒有直接收現(xiàn)金那么“燙手”。這樣一來,送卡的理直氣壯,收卡的心安理得。而且,購物卡還具有匿名、攜帶方便、不易追查的特點,讓行賄受賄不留痕跡。
貪官玩高雅,古玩字畫成為行賄物
雅賄,是行賄者為了討好附庸風雅的官員,適應賄賂新需求,而在賄賂方式上產(chǎn)生的新變種。在各地舉辦的反腐展覽和貪官贓物拍賣中,珠寶古玩、名人字畫越來越常見。
在文強收受的賄物中,就包括9件文物、69幅字畫。曾被炒得沸沸揚揚的那張“青綠山水”畫就是其在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時的下屬——重慶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賄送的。趙利明在庭審中說,送那幅畫是過年向文強“例行送禮”的行為。
河南省平頂山市原副市長馮劉成因犯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被判處無期徒刑。熟悉馮劉成的人都知道,他喜歡名人字畫。2002年底,馮劉成在廣東深圳看中一幅張大千的《松下高士圖》,但那幅畫價值高達80萬元。猶如天文數(shù)字的價格讓他戀戀不舍地離開了那里。回到河南后,在一次飯局上,馮劉成無意中說起了自己對《松下高士圖》的喜好,這話引起了鄭州市聚豐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經(jīng)理黃元林的注意。幾天后,黃元林以80萬元的高價買到了《松下高士圖》,送給了馮劉成。
浙江省海寧市原副市長馬繼國對名人字畫、古玩、瓷器情有獨鐘。2004年春節(jié)前,馬繼國到杭州南宋官窯研究所挑選了價值17萬元的字畫和10個官窯猴盆。當然,買單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一個房地產(chǎn)商人。
某玉器店老板透露:“每年春節(jié)前,玉器、翡翠等珠寶非常走俏,其中賣得最好的是5萬元到10萬元的貨。買這些貨的人多是用來送禮的,如果直接送錢,人家恐怕不敢收,可是花上三五萬元買個貨真保值的玉器,別人就不容易拒絕了。”
“古玩字畫之所以成為近年來節(jié)日期間行賄受賄的物品,我認為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因為古玩字畫價值大;二是因為能保值,具有升值潛力;三是用古玩字畫行賄受賄風險低,一旦東窗事發(fā),這些賄物很難折算成賄金。”李滿春教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