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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男友感情糾紛,為發(fā)泄不滿情緒,點燃男友衣物,并任由火勢蔓延。日前,該女子章曉月已被楊浦區(qū)檢察院依法以放火罪提起公訴。
去年11月23日深夜11時許,軍工路上一水產(chǎn)城早已閉門謝客,在宿舍樓203室休息的一住戶發(fā)現(xiàn)整個二樓通道濃煙彌漫,一大團火苗正從209室窗戶躥出,于是立即報警。火勢迅速被控制,但209室屋內(nèi)的物品已是一片灰燼。民警隨后了解到209室的住戶系一對青年男女,女子名叫章曉月,兩人在此水產(chǎn)城從事海鮮批發(fā)生意。之后,警方接到一名出租車司機報警電話,稱一女子在出租車上醉酒不醒。民警到場后,經(jīng)核對身份,確認該女子正是章曉月。
原來,11月23日晚,章曉月酒后獨自在家整理衣服時,踢倒了擺放在床邊地上的酒精桶,里面的固體酒精散落在了地上男友的衣物旁。此時,章曉月突然想起平日與男友的各種矛盾糾紛,又聯(lián)想到前日男友對她的一頓痛罵,于是借著酒勁隨手拿起一只打火機將衣物點燃。之后,章曉月看到火勢已起,便離開了住所,乘上一輛出租車揚長而去。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記者 黃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