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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記者跟隨普陀交警整治滯留路口交通違法行為(俗稱“吊尾巴”)。高峰時段,一車“吊尾”,就有可能造成雙向道路“腸梗阻”。
上午8時,記者來到武寧路蘭溪路口,這里每天早上西向東車流洶涌,“吊尾巴”現(xiàn)像十分嚴重。8時09分,武寧路方向開始翻紅燈,但是眼看前方路口的擁堵車流沒有松動跡象,一輛出租車和一輛皖A(yù)號牌的小轎車還是銜尾跟了上去。二三秒后,蘭溪路上開始綠燈,但一排車輛已經(jīng)把路口牢牢封死,只有非機動車還能尋找縫隙穿越。
交警對兩位“吊尾巴”司機進行了處罰,一位司機不依不饒,堅持自己是綠燈時駛?cè)肼房诘摹=痪攬鰧ζ溥M行了“普法”:對滯留路口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據(j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yīng)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
整治“吊尾巴”,僅靠交警當面抓當面罰,威懾力顯然還不夠。執(zhí)勤交警告訴記者,除了路面加大對“吊尾巴”的查處力度,交警部門還增加了非現(xiàn)場執(zhí)法手段。目前,普陀交警已在4個路口試點安裝了查處車輛滯留路口違法的“電子警察”監(jiān)控設(shè)備。
今天上午,記者在金沙江路真光路路口看到,路口東南角紅綠燈上方新增了一塊顯示屏,當路口十分暢通時,這塊顯示屏是黑色,什么都不顯示。而當前方是綠燈,但是路口已經(jīng)十分擁堵時,這塊顯示屏上就會出現(xiàn)“路口阻塞直行車輛禁止駛?cè)搿钡募t色字體,提示直行車輛駕駛員不得進入路口區(qū)域,此時車輛仍然越過停車線駛進路口就會被電子警察記錄下來。
目前,試點“電子警察”抓拍滯留路口違法行為的4個路口分別是:中山北二路伊敏河路、金沙江路真光路、真南路富水路和中山北路光新路。據(jù)統(tǒng)計,這4個路口的電子警察投入試點以來,迄今已抓拍了600多個滯留路口的違法行為。今年,通過電子警察抓“吊尾”的做法將在全市推廣。
交警總隊事故防范處的張麗清警官告訴記者,電子警察記錄下的違法行為由3張照片和一段視頻組成,可以清晰還原車輛滯留路口的違法事實。像其他交通違法一樣,車主將收到執(zhí)法部門寄出的違法通知書,面臨罰款200元記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