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女子孫某發(fā)現丈夫王某有外遇后,花1.2萬元雇4人持械毆打丈夫。打手離開后,她持刀將丈夫殺死。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孫某死緩并限制減刑。受雇的4名男子被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至1年4個月。 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
丈夫外遇妻子聯系保安報復
現年34歲的孫某是安徽省人,大學文化,案發(fā)前無業(yè)。她供述,2009年,她與大自己8歲的王某結婚,一年后孩子出生,雙方感情出現問題。2012年,她發(fā)現丈夫和公司一名女同事發(fā)展為情人關系,夫妻倆為此經常吵架、打架。
他們的親屬證言稱,兩人因打架至少4次報警。后來開始分居,孫某帶著孩子住家里,王某住進了辦公室。2013年,王某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二人存在感情基礎,駁回其訴訟請求。
2013年9月14日,因為給孩子看病問題,孫某找到王某所在公司,兩人再次爭吵。孫某說,她當時就想找人教訓王某,遂問王某公司所在大廈的保安小剛(化名),能不能找人教訓王某。
2013年9月16日,孫某與王某又發(fā)生矛盾。她打電話給小剛,讓幫忙收拾王某,小剛答應了,找了老鄉(xiāng)等人。
■案情
雇人出氣丈夫挨揍后妻動刀
法院查明,孫某通過小剛又糾集了3名男子,預謀持械毆打王某,還有人先期準備了4根角力棒。2013年9月17日下午,他們守候在孫某暫住地,孫某向小剛支付1.2萬元報酬。當日晚8時許,王某應孫某之邀到來,被拉拽進屋,小剛等4名男子持角力棒共同對王某進行毆打。在孫某的授意下,他們使用繩子將王某手腳捆綁后離開案發(fā)地。之后,孫某持刀猛刺王某胸、背部數十刀,造成王某死亡。孫某作案后于2013年9月19日到公安機關投案,小剛等4人隨后陸續(xù)被抓。
孫某說,在小剛等人打王某時,她在臥室哄孩子。小剛等人走后,王某起初說不怪她,不會報警。王某掙脫繩子后就打她,還拿刀說要殺她全家。倆人爭斗時,她奪過刀,扎向了王某。天亮后,她又到超市買了一個箱子,想將王某的尸體裝到里面,但最終沒有這么做。
■判決
情節(jié)特別惡劣死緩限制減刑
孫某在案發(fā)后第三天投案。
二中院認為,孫某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糾紛,持刀刺擊被害人要害部位數十刀,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小剛等4人受孫某雇傭持械對被害人進行毆打,后對被害人進行捆綁,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鑒于孫某系自首,被害人對于本案婚姻存續(xù)期間夫妻情感惡化亦負有一定責任及本案具體情節(jié),對孫某依法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同時鑒于孫某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決定依法對其限制減刑。
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孫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并限制減刑;以犯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小剛等4人有期徒刑1年3個月至1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