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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馬某深夜鉆窗入室盜竊,翻動物品時因動靜大被住戶發(fā)現(xiàn),并被抓獲。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現(xiàn)年19歲的馬某從外地來京打工,但沒有找到正式職業(yè)。因為身上沒錢買票回家,他想要行竊,并選擇了通州區(qū)永順鎮(zhèn)一小區(qū)。2014年5月21日4時許,馬某看到該小區(qū)一棟樓的三層窗戶開著,就順著樓門和一層、二層的窗戶攀爬到三層,鉆窗入室后開始翻動物品。因為動靜大被屋里的男住戶發(fā)現(xiàn)。男住戶叫醒家人抓馬某,馬某嚇得沖出房門就跑,在樓門口被抓獲,并被交給警察。
法院認為,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馬某到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